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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办事不找关系指南

版权所有:大连东方外国语学院  发布人:大连东方外国语学院  发布时间:2023-08-23 12:35:49


   

学校权力事项清单 1)

办事不找关系路径 3

合规办事业务指南 5

违规禁办事项清单 16

容缺办理事项清单 18


权力事项清单      

事项类别

序号

事项

页码

操作流程

一、在校生相关证明服务

1

学生成绩证明

5

 

2

学生在读证明

6

 

3

学生学历证明

6

 

二、学籍异动服务

4

学生休学申请

7

 

5

学生复学申请

8

 


事项类别

序号

事项

页码

操作流程

二、学籍异动服务

6

学生转学申请

9

 

7

学生退学申请

11

 

8

学生学籍信息变更申请

12

 

三、学生资助服务

9

校生助学金申请

13

 

四、学生缴费退费服务

10

学生缴费服务

14

 

11

学生退费服务

15

 


办事不找关系路径 

  






办理地点       

 

序号

学校业务部门名称

业务部门办公地点

联系电话

1

教务

大连市开发区东北大街388号二楼左侧204室教师办公室

0411-87935077

2

政教处

大连市开发区东北大街388号二楼楼梯右侧政教处

0411-87935077

3

财务室

大连市开发区东北大街388号二楼楼梯右侧财务室

0411-87632492

 



  

 合规办事业务指南 

一、在校生相关证明服务

1.学生成绩证明

学校在籍学生、应往届毕(结)业生均可向学校申请本人成绩证明。

1.1 需提供要件

①书面申请(需写明用途和去向).

②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

1.2 办理路径

现场办:学校二楼教务处。



       1.3 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1.4 温馨提示

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业务,请学生本人(未成年人由监护人)提交书面申请,需写明用途和去向。如有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0411-87935077

2.学生在读证明

学校在籍学生(不含休学学生),可向学校申请本人的在读证明,由学校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开具。

2.1 需提供要件

①书面申请(需写明用途和去向)。

②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

2.2 办理路径

现场办:学校二楼教务处。



       2.3 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2.4 温馨提示

适用范围为学校在籍学生(不含休学学生)。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业务,请学生本人(未成年人由监护人)提交书面申请,需写明用途和去向。如有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0411-87935077

3.学生学历证明

学校毕业生因个人需要,可向学校申请开具学历证明。在提交书面申请后,经学校确认该生毕业信息无误,开具学历证明。

3.1 需提供要件

①书面申请

②毕业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含正反面)。

③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2 办理路径

现场办:学校二楼教务处



       3.3 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3.4 温馨提示

适用范围为学校毕业生,如有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0411-87935077

二、学籍异动服务

4.学生休学申请

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困难、因依法服兵役不能继续学习的,可以申请休学。学生及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因病休学,应当出示县级以上医院病历;因依法服兵役而休学,休学期限与其服兵役期限相当。经学校审核并应签订休学协议,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4.1 需提供要件

因病休学:书面申请;县级以上医院病历。

②因依法服兵役休学:书面申请;入伍通知书等相关材料。

4.2 办理路径



       现场办:学校二楼政教处

4.3 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4.4 温馨提示

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业务,请学生及监护人提交书面申请。因病休学,请留存好诊疗过程材料。如有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0411-87935077

5.学生复学申请

休学期满复学或提前复学的学生,由学生及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查确能坚持学习者,方可复学,并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5.1 需提供要件

①因病休学申请复学:书面申请;县级以上医院病历。

②因依法服兵役休学申请复学:书面申请;《中国人民解放军退出现役证书》等相关材料。

5.2 办理路径

现场办:学校二楼政教处



       5.3 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5.4 温馨提示

①休学期满无特殊情况2周内未办理复学手续,学校可以做退学处理。

②连续休学2年,仍不能复学,学校可以做退学处理。

如有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0411-87935077

6.学生转学申请

学生因户籍迁移、家庭搬迁或个人意愿等原因,学生及监护人可向学校提出书面转学申请。

①学生在本市中等职业学校(不含技工学校)范围内转学,经转出、转入学校批准后,由转出学校填写学籍变动表,转入学校办理转学手续,并上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②学生跨省、市、系统转学,须经双方学校批准,同时由双方学校分别上报所在市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③普通高中的学生可以转入中等职业学校,但在中等职业学校的学习时间不得少于1年半,转入时需要高中学生学籍卡。

6.1 需提供要件

①学生由本校转出:书面申请;拟转入学校同意接收证明。

②学生由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转入本校:书面申请;家庭户口簿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含正反面);学籍变动表;转出学校录取材料(如报考登记表、录取通知书、学生录取名册页等);学籍卡复印件。



    ③学生由普通高中转入本校:书面申请;家庭户口簿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含正反面);高中学生学籍卡复印件,高中学校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学籍变动材料。


6.2 办理路径

现场办:学校二楼政教处

6.3 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6.4 温馨提示

①中职学生可以转学,但在中职学校学习未满一年期的不予转学毕业年级学生不予转学休学期间不予转学。

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业务,请学生及监护人提交书面申请(需写明待转入学校全称、待转入专业等信息),转出手续未办理完成前,学生仍为本校在校生,须遵守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如有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0411-87935077

7.学生退学申请

学生及监护人自愿要求退学,由学生及监护人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7.1 需提供要件

书面申请。

7.2 办理路径

现场办:学校二楼政教处



       7.3 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7.4 温馨提示

①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业务,请学生及监护人提交书面申请,申请应包含学生基本信息、退学理由、学生及监护人签字。

退学的学生不能复学。

如有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0411-87935077

8.学生学籍信息变更申请

修改已注册学生的各项信息,主要包括学生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户口性质等。

8.1 需提供要件

①家庭户口簿原件及相关页复印件。

②学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8.2 办理路径

现场办:学校二楼政教处



       8.3 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8.4 温馨提示

若发现毕业证书内容有误,须于毕业当年9月底之前,凭原证书和待修改信息的相关佐证材料换取新证书,逾期不再受理学历证书更换事宜。

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业务,请学生本人或监护人提交信息变更申请。如有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0411-87935077

三、学生资助服务

9.在校生助学金申请

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学生本人及监护人自愿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根据资助政策有关规定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并确定享受资助学生名单。

9.1 需提供要件

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②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含正反面)。

③家庭户口簿相关页复印件。

④城乡低保、孤儿、残疾等特殊困难群体提交低保证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其他相对家庭经济困难群体提交家庭经济情况说明。

9.2 办理路径



       现场办:学校二楼政教处

9.3 办理时限

每学期开学后学校集中组织申报。

9.4 温馨提示

每学期开学后,学校会通过班级群等方式发布国家助学金申请的通知,请密切关注。如有问题可随时与班主任沟通,或拨打咨询电话0411-87935077

四、学生缴费退费服务

10.学生缴费服务

学校收费项目包括学费、教辅材料费、校服费、学生餐费、住宿费、行李费、社会实践费、保险费等根据学校下发的缴费相关通知办理缴费业务。

10.1需提供要件

学生基本信息(学生姓名、身份证号)

10.2 办理路径

现场办:学校二楼财务



       10.3 办理时限

根据学校下发的缴费通知时间缴费。

10.4 温馨提示

如有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0411-87632492

11.学生退费服务

学生监护人向学校提交退费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予以退费

11.1 需提供要件

学生缴费收据或退费申请单、银行账户信息办理退费

11.2 办理路径



       现场办:学校二楼财务)。

11.3 办理时限

学校审批后的7个工作日内

11.4 温馨提示

家长在收到学校退费通知后到校确认退费项目和金额,注意查看退费到账情况,如在学校通知的时间内未到账,可以通过手机银行APP查询,也可以到银行柜台查询,或拨打咨询电话0411-87632492
查询




                     违规禁办事项清单  



禁办事项

禁办情形

违规办理学生成绩证明

虚假成绩不予办理

违规办理学生在读证明

1.非学校在籍学生不予办理

2.学生休学期间不予办理

违规办理学生学历证明

学生非本校毕业生不予办理

违规办理学生休学申请

申请材料有虚假内容的不予办理

违规办理学生复学申请

休学期满无特殊情况2周内未办理复学手续的不予办理

违规办理学生转学申请

1.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

2.在中等职业学校学习未满1学期的,不予转学

3.毕业年级学生不予转学

4.休学期间不予转学

违规办理学生学籍信息变更申请

1.未提供户口簿或其他有效证件的不予办理

2.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当年9月30日之后不予办理



禁办事项

禁办情形

违规申请学生资助

1.隐瞒家庭经济实际情况,提供虚假信息

2.由于家庭建房、购房、购车等非生活必须原因造成家庭经济

暂时困难的

3.生活奢侈浪费的

4.生活费用于抽烟、酗酒等不良嗜好的

禁办事项存在禁办情形中的任意一种即禁止办理


 

 

 

 

 

 

 

                                               

 

 

 

 

 

                     容缺办理事项清单 

序号

业务事项

可容缺资料

资料来源

1

学生学历证明

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人自备

2

学生转学申请

学籍卡复印件

转出学校提供

3

学籍信息变更申请

学生身份证原件

公安机关核发

4

学生退费服务

缴费收据

申请人自备

补正期限:10个工作日